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251

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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