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同一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保险公司保险金如何分配

发表时间:2012-11-12 浏览次数:42

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时,通常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会超过保险金限额。而且,如果受害人有的起诉,有的不起诉;有的早起诉,有的晚起诉。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保险金?有的法院认为,根据不诉不理原则,只须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予以赔偿即可,其他的不予处理。但是,如果这样简单化处理,对尚未起诉的受害人不公平。

我们认为,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受害人的诉讼权利。在程序上,法院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其他受害人。如果其他受害人提起诉讼的,可一并审理。在实体处理上,应当在查清各受害人的损失后,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限额内按比例赔偿。对于法院履行通知义务后仍未按时提起诉讼的受害人,可不考虑预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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