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买卖契税

发表时间:2013-07-21 浏览次数:57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财政部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首次买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

延伸阅读

海淘告别免税时代,海购多少钱的东西要交税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有调整

2016年1月起实施的财税新规(财税法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