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保证人时的责任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460

保证人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因保证人无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而订立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对债权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保证人不知其为无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保证合同,并向债权人承担无效保证合同约定的责任的,对债权人享有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肖厚国、孙鹏:《担保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 版,第117—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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