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484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例如,a企业向b银行贷款,约定还款时间是2006年1月1日,c是一般保证人。如果a到期不还钱,债权人b必须先对债务人a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c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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