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发表时间:2012-07-19 浏览次数:410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一式四份);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办理过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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