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的担保

发表时间:2012-07-19 浏览次数:264

个人住房贷款在房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其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也正是因为这种风险性,使得金融机构需要购房者在买房贷款时提供一定的物品作为抵押担保,从而减小贷款的风险,保障抵押权益,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和流通的良好。

根据《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有以下几种形式,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 选择适合的担保形式。

(1)房屋抵押 房屋抵押主要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房屋作为抵押品来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将该被抵押房屋折价销售或变卖来偿还贷款,这是目前个人房贷抵押较有效、主要的形式。

(2)质押 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用有价证券和动产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方式,它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自身动产资产作为抵押物做担保;权利抵押主要指用债券、股票、存款单等作为抵押物来担保,其特点是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其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3)保证

保证即借款人不具有足够清偿债务能力时,可由贷款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有效担保方式,保证人为借款人全程提供连带责任,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由保证人代借款人偿还借款人未还清的债务贷款,罚息及各种费用。

(4)抵押加保证 即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住房作为抵押,同时在抵押登记完成前提供第三人连带责任保证,即同时采用抵押和保证两种方式。

(5)抵押加购买住房贷款保险 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同时,由借款人购买住房贷款保险。住房贷款保险指借款人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无法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险公司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或部分所欠贷款的本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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