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以房为限应尽早落地
个人房贷以房为限应尽早落地
发表时间:2012-07-19 浏览次数:21
本周四,上海证券报援引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对房贷新政细则部分所作的解读,强调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有无贷款记录来认定二套房或三套房,改以家庭已拥有的实际房屋套数来作为认定标准。
杨的身份系银监会正厅级官员,在楼市因调控而处于风声鹤唳的敏感阶段,以杨主任之敏感身份,断不会随意对尚未正式公开的房贷新政细则自说自话。因此,杨主任关于“以房为限”的表述,应该是受命而为。
这么做相当于先放口风试探一下市场反应,倘若市场反应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那么,政策也许就按此基调推行。若市场反应过于强烈,有待公布的实施细则也预留了再斟酌的余地,是为“收放自如”。
对杨主任的具体阐述作个简略归纳,可能的新认定标准有如下几个要点:
第一,购房“单位”由先前的家庭或个人统一限定为“家庭”。如是,等于把以往所认定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都视为“家庭”,重新更改为传统认知下的家庭。无疑,这旨在从源头环节压缩投机炒房的“家庭数量”,也即减少楼市投机的炒方主体。
第二,按新的家庭认定标准,一个家庭只要已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房。第三套房的认定照此类推。虽说三套房申贷门槛目前表述为“更高的首付比例和更高的贷款利率,“更高”所指并未见有明确的杠杠,但本周起人们所看到的,则是部分银行已暂停三套房申贷业务。
上周的两记调控重拳,拣大处讲,政策的“杀伤力”无非是三大块:一块是收紧房贷;另一块则是调高首付比例和抬高房贷利率;再一块就是抬高上市房企再融资门槛,加大对开发商申请“开发信贷”的额度限制等等。显而易见,这一次,货币加税收两种调控工具一起用,下药量之猛是创纪录的。此外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可能在“买”与“卖”两个环节,分别开征“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以上“两税”最终是否征收,征幅比例定多高,目前均不得而知,要看未来一个阶段譬如未来3个月的房价实际走势,但对本周各地楼市的实际表现作观察,至少其吓唬作用已有所体现。
本周起,房价评论好不热闹,代表不同立场和利益取舍的声音纷纷抢夺眼球,无论是担心还是欢喜,其实都是一厢情愿的空议。包括“以房为限”在内的一整套调控新政,究竟落实多少,一切只在于中央政府的审时度势。这个“势”就是房价实际走势。因为虽说两记重拳力度空前,但中央政府始终强调调控只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为了打压现有房价。当然,假如“以房为限”能早早落地,离“遏制”的目标无疑又前行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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