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担保保证书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78

保山市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担保保证书

根据借款人 与 签订的( ) 号《保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同书》第六条约定,我自愿作为借款人 的借款担保人,在借款人 不按( ) 号《保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同书》履行还款义务时,本人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上述款项及费用,

可以委托 按月从本人工资中支付。保证期间到( ) 《保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同书》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即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再顺延三年)。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工资开户行及帐户:

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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