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借款人有权拿走担保人的房产证吗
发表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310
借款人把担保人的房产证拿去抵押合理吗?我给朋友做担保借了一笔钱,但是我朋友现在跑了,借款人把我的房产证拿走做抵押,说在20天内还钱,不然把我的房子卖了还钱。请问借款人的做法合法吗?谢谢
菏泽律师 解答:
《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你既然为你朋友担保,就要承担担保的义务,承担还款义务,那么借款人就有权要求你还款,但是,他拿走房产证做抵押,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