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满5年条件复核后可续租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234

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房。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房屋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这就是用经济的手段实现退出机制,过渡期内及之后仍不退出的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也就没有了公共租赁的意义,以此保障真正住房困难者可以获得房源。”住建委委员徐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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