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申请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355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范围。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公租房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租金。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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