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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8-06 浏览次数:400
房屋产权
我结婚前父母给我买的房子,结婚后我把产权更改为共同所有,现在女方要提出离婚,我想把房子的产权要回来,她曾经多次提出离婚,还给我发过一条短信,内容是只要和她离婚房子都给我,但是手机短息被她偷偷给删除了,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吗?
新余律师 解答:
婚后你把房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是赠与,只能和女方协商解决了;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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