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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农村的房屋买卖也应具备双方订有书面契约
发表时间:2012-07-21 浏览次数:248
由于农村住房均座落在村镇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同,农村房地产的交易有其特殊性,目前国家在这方面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讲,在同一集体组织内部,村民之间可以买卖住房,但非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或市民之间均不能买卖房地产,如城市居民或他乡镇村民不能到农村或其他乡镇买房。因此你若要在农村买房,应将户口迁入该地方可实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指出:“房屋买卖系要式法律行为,农村的房屋买卖也应具备双方订有书面契约,中间人证明,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办理契税或过户手续的地方,还应依法办理该项手续后,方能认定买卖有效。“据此,买卖农村房屋应办理下列手续:
(1) 订立书面契约,有双方及中间人签字,交付房款及管理房屋。所谓"管理房屋”,是指原所有人搬出并已由新所有人控制房屋的钥匙或入住。
(2) 办理审批手续。房屋买卖协议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如果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办理契税或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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