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

发表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458

一、租赁双方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临时)许可证或其他有效权属证

明;

2.租赁双方身份证或法人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承包合同;

4.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或暂住证;

5.共有房屋出租应有共有人委托书;

6.租赁双方印章;

7.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管理费按年租金总额2.5%收取,一年一次,由出

租方承担。实际租金高于评估租金的按实收取;低于评估租金

的按评估租金收取。

三、办理程序:

1.收件 2.现场勘估,测定租金 3.核发租赁证

四、承诺时限: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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