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及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2-07-21 浏览次数:247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于租赁的房屋,承租人本身就对租赁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因此在转租房屋时,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房屋时还应注意:

1、 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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