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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标准
发表时间:2015-07-19 浏览次数:329
房屋经纪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表
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名称: 电话:
一、房屋买卖: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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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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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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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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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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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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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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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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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1.权籍调查
2.使用状况调查
3.行情调查
4.确定成交意向
5.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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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含)
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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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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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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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价服(2007)22号文件规定:
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50万元至1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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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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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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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至2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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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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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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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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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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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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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成交价格分档累计计费
二、房屋租赁: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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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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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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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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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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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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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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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租赁居间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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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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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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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价服
(2007)22号文件规定:
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三、单独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代办按揭等委托事项:
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屋经纪服务机构与委托方
协商确定。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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