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可以成立集团公司吗 需要哪些手续

发表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73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外资企业成立集团公司按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办理,需要先进行母公司的名称变更,经审批部门审批后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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