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发表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23

外资办理营业执照发展改革委审批手续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外商独资企业可直接办理下一步)

办理事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事机构: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交材料:

⑴设立企业申请书(主管上级单位盖章)

⑵由合营各方法人签署的合营企业意向书

⑶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项目建议书(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⑸外方法人资格执照、外方资信证明、外方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

⑹合营企业注册地的房屋租赁协议,房产或产权证明(房地局出具的)

⑺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出具的)

⑻特殊项目须带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具体事宜请根据联系电话咨询区发改委)

⑼中方以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认定文件

3、前置审批

涉及特种行业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医院、学校、建筑施工、运输、印刷、环保等),其中涉及到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审批项目以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2002年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准。

具体事项请到大厅总服务台或商务局、发改委窗口问询。

无前置审批,则直接办理下一步。

外资办理营业执照申领批准证书和注册登记须知

申请人在呈报文件前须向开发区管委会通报拟建企业的基本情况,管委会对该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是否属于许可证产品、配额产品、对环境是否有污染和项目外部条件是否具备等情况审议后予以答复。

外商得到管委会肯定性答复后,即可报送下列文件(一式各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所提供文件均需用a4纸,其中外文材料均需附上中文译文。

延伸阅读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没有报批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