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复工申请书范文

发表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399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复工即女职工产假休完后,申请回用人单位继续上班。范文如下:

公司领导:

我的产休假将于201月*日到期,在休假期间身体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可以胜任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

现申请复工。望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姓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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