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假天数规定

发表时间:2011-11-17 浏览次数:210

陕西省 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延伸阅读

广东省陪产假国家规定2016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

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