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情况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1-11-07 浏览次数:267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 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 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 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 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 孩子均已死亡的;

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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