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许可证办理程序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388

一、申报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2、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点击下载);

3、货物出口合同;

4、属于委托代理出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协议正本;

5、对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出口货物,应当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6、针对不同商品在《目录》中列明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7、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企业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其有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2、数据录入、审核、签发。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收费标准:20元/份。

五、受理地址:世界贸易中心a座28层2804房间。

六、取证地址:世界贸易中心a座3楼308房间。

七、取证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第二联。

延伸阅读

最高院关于对上海市高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

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