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买方信贷贷款的条件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19

根据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办法的规定,商务合同、出口方和借款人需满足有关的贷款要求,主要条件如下:

1、商务合同项下进口方应支付15%的预付款。

2、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商务合同价的80-85%。

3、借款人需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

4、按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贷款协议。

5、由借款国的中央银行或财政部出具贷款担保。

6、根据商务合同的期限确定支款期限。

7、商务合同符合双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取得了双方政府的有关批准。

8、贷款货币为美元。

9、商务合同的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10、商务合同项下的出口结算应在我行进行。

11、商务合同应先于贷款协议生效。

延伸阅读

最高院关于对上海市高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

海外代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