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主体问题探析

发表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32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当执行公司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追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在我国实践中,对诉讼主体问题,各地法院的操作不一,相同案件在不同法院的处理结果差异很大,处于一种司法无序状态。笔者认为,对该问题有必要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实践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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