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可以为公开募集股份的股款出具验资证明?

发表时间:2006-01-13 浏览次数:125

公开募集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委托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法定的验资机构是指经财经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其他机构不得接受验资委托。接受验资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财政部发放的执行股份制企业业务的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从事股份制试点企业法定查帐验证业务,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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