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

发表时间:2012-07-21 浏览次数:263

1、清查库存现金后,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签章。此表兼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作用,是反映库存现金的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2、未达账项:指在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结算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因未收到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简答)

3、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情况:①企业已收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②企业已付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③银行已收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④银行已付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了解)

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起对账作用,不能作为调节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的凭证。

5、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技术推算法(估堆法)

6、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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