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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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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刘冀与陈松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小区12楼2门502号。 委托代理人刘顺义,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冀诉被告陈松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冀的委托代理人南珏、刘勇,被告陈松及其委托代理人刘顺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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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成都泰森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南星电机模具厂技术转化合
委托代理人黎万勇,男,成都市锦江区柳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成都市锦江区xx路x号。 原告成都泰森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市南星电机模具厂技术转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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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费300000元,并将项目交付给被告北京蓝星清洗剂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但二被告至今拒不支付第三笔及第四笔技术转让费。为此,原告孔克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技术转让费500000元。 经查,原告孔克健提起本案诉讼的依据是2002年4月29日签订的名称为“技术开发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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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徐国峰、戎小兵诉梁群、何伟技术合同纠纷案
原告徐国峰、戎小兵诉被告梁群、何伟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国峰、戎小兵的委托代理人杨鸥,被告梁群、何伟及其委托代理人梁超、崔建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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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李金长与王强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案
人于尊磊,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金长与被上诉人王强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一案,李金长不服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烟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李金长的委托代理人宋爱民、王强斌的委托代理人于尊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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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从海运保险角度浅析国外进口商对贸易合同的选择
无单放货或直接将提单交给对方,从而导致出口商无法在安全收到货款前掌握物权。与此同时,国内货代在fob条件下是按国外托运人指示行事,必然对境外货代交单或对进口商做“电放”,这样进口商在各方面都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大大减少自己的风险。 除此以外,从海上货运保险角度看,fob比较cif对于进口商更加有利,这也是由于我国的保险法某种程度上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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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圣仑与韩国津川和天津津川无单放货纠纷案
原告:河北圣仑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圣仑) 被告:津川国际客货航运有限公司(下称韩国津川) 被告:津川国际客货航运(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津川) [案情] 2001年8月3日,原告河北圣仑与韩国买方订立了编号为01shu0720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韩国买方销售各种尺码的全棉长裤25,000条,单价为fob天津3.4美元/条,并约定以两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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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一: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 【案例】2001年12月,村民李某与当时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15亩承包地承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3000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2002年10月,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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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通州区永乐店镇鲁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原审法院查明和认定的事实: 1998年1月 1日,被告李某与原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农场鲁城农工商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李某承包合作社粮田及菜田共计14.02亩,税金及农业税附加、农林特产税由乙方(李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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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承包合同纠纷]
关于农村建房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在——镇——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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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承包合同纠纷]
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理念和思路
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理念和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激增,农地承包合同纠纷已成为三大涉农案件(其余两类为农村税费纠纷和农村征地纠纷)之首。兹有一案例: 1999 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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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难案
西乡庭审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难案 庭审现场 1月11日,备受陕西西乡县人民关注的原告西乡县城关镇葛石村八组诉被告袁有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葛石村八组与袁有德于1990年8月签订桑树园承包合同书,该组将其约10亩的土地承包给袁有德,合同约定期限为10年,每亩承包费用为50元。合同期间,袁有德将桑树改种为果树,2000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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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1994年,有一亲戚同村一户人迁出户口搬家到同县的另一个农村生活,当时还每年上交公粮,原承包人搬走后其承包土地无人上粮上税,因为亲威所在地为西北干旱山区,闲置土地基本无人承包。后亲戚因为考虑到弟兄多,就从村里承包了该户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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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承包合同纠纷]
果农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反成被告
果树被砍毁 果农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反成被告 1990年,西乡县城关镇葛石村八组村民袁有德承包了该村八组10亩多土地,先后投资50余万元。经过19年的辛勤耕耘,果园里的桃树已长到茶缸粗细。年可产鲜果2万余公斤,收入7万多元。去年4月,葛石村八组突然要求收回这片土地,因为第一轮10年合同期满后袁有德又向组里续交了10年承包费,至2010年到期,因此袁有德拒绝了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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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承包合同纠纷]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什么好办法吗?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什么好办法吗?12 月10日,巫山县农业局农经站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多、解决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人大、法制、政研室、部份乡镇农经干部共20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商解决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的“良药”。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剖析,大家共同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突出矛盾: 一、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复杂、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因此,在解决此类矛盾纠纷时在调查了解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反复作疏导调解,可利用亲朋好友,左右邻居之间的关系尽最大的努力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庙宇镇通过这种办法成功平息了5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二、充分尊重民意。我县由于退耕还林步伐的加快,农民对土地的敏感性越来越强,解决此类矛盾应当充分尊重老百姓自已的意愿,可利用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等多种形式让农民自已的事自已当家作主解决,只有这样,复杂的问题才能简化,解决问题才会得心应手。 三、依法处理。采用司法的程序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证据必须充分,程序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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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纠纷]
怎样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怎样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大量出现这一实际情况,榆树法院在年初就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反映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大量纠纷出现,如何处理做出相应对策,市委、市政府针对法院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分别召开了法院、司法局、农业局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参加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问题专题会议,严格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乡镇司法调解员的作用,要把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对于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的民间调解员调处不了的纠纷,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再引导当事人依法起诉。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榆树市的土地纠纷调处工作形成了有序网络。截止日前,榆树市土地承包仲裁部门今年已仲裁调解土地承包合同纠纷490余件。而法院受理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仅有29件,较去年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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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纠纷]
王某诉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丰民初字第15847号 原告王某 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王某与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的委托代理人孙颖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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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代理合同纠纷]
签订连锁加盟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的实际情况肯定是否签约。对此,日本《中小零售业振兴法》做出了如下规定:“本法的对象―――特定连锁加盟事业中,连锁店总部必需以书面情势向加盟者明示连锁店总部的业务概况、合同的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有任务加以阐明。”随着实践中特许经营合同的日益完美化和庞杂化,以及合同纠纷事件的增多,此类强制公开信息的要求已经由过去的7条逐步追加到了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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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代理合同纠纷]
自由连锁加盟签定合同必读
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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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代理合同纠纷]
加盟合同欺诈 合同可撤销
关联的信息列入考察因素之内。韩国紫昀国际企业集团是紫昀依都公司出于宣传推广目的而虚拟的企业名称;“依q.in一派”商标并非韩国品牌,而是尚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紫昀依都公司在合同缔约阶段向加盟主体提供虚假信息,具有诱导对方作出签约意思表示的主观故意。故紫昀依都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吴洋要求撤销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合同被撤销后,紫昀依都公司依据合同收取的参股保险金29 800元,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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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