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解除房屋的买卖合同

发表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97

离异配偶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付了首付,房主反悔,被买方诉至法院判过户。房主离异配偶可以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柳州律师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房主既然是已经离异了,那夫妻共同财产早已经分割完毕,那就不存在和离异配偶有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说法,况且,买房是善意第三人,所以说,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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