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特征

发表时间:2015-03-26 浏览次数:411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一)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保证的特征

保证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保证具有从属性

保证与所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保证之债是一种从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2.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

3.保证具有无偿性

4.保证具有单务

5.保证具有补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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