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打架是否属于工伤

发表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409

某酒店厨师张先生在工作时间与另一同事发生争执,对方拿起菜刀向他砍来,情急之下,张先生在与对方夺刀时,伤到了自己的手指。张先生疑问,他受的伤能否算工伤,他能否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自己把手弄伤不能算工伤?事发后,张先生已经停工在家休养,而酒店方也开除了拿刀行凶的员工,但张先生的医药费、误工费却没有着落,因为酒店负责人表示:“他是自己把手弄伤的,不能算工伤。”对于酒店的态度,张先生无法接受,“夺刀的过程难免会伤到自己,我这也是自卫行为。”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对此,酒店负责人表示,张先生与同事虽在工作场所内发生争执,但打架斗殴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工作范围,所以不能认定这种情况为工伤。

对于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律师表示,张先生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暴力伤害,但是造成其受伤害的真正原因,是由于其与他人发生口角。这难以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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