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上班途中受伤也算工伤

发表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367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时间上看,该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职工必须准时准点上下班,职工无论是提前上班还是推迟上班,均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发生工伤后产生的费用也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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