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伤害构不构成工伤

发表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137

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受到伤害可以按工伤处理吗?

义务交通协管员是在交通警察指导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等的人员。义务交通协管活动 公民自愿参与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和他人服务的志愿活动,义务交通协管员是志愿者。志愿者既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劳动者,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受到人身伤害的,不构成工伤,造成其损害的主体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该侵权主体不能确定或没有赔偿能力的,志愿者组织应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偿。对于有人身危害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组织也可以为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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