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后续义务

发表时间:2011-12-16 浏览次数:28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业经济性裁员后的一个后续义务,即: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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