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察

发表时间:2012-01-29 浏览次数:313

根据《劳动法》、劳动部颁布的《职业介绍规定》、《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劳务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劳务中介机构包括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后者是检查的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是否有资格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二是职业介绍活动是否超越法定范围(如未经批准不许从事境外人员就业中介活动);三是收取劳务中介服务手续费是否符合劳动、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四是是否非法介绍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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