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否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发表时间:2012-02-27 浏览次数:259

承租人对租赁物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因此,承租人不能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应当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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