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被租赁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发表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270

机动车的租赁可分为长期的租赁和短期(或临时)的租赁,前者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长期租用出租的机动车,承租人支付租金;而临时的租赁则主要表现在使用时间的短暂性。在这两种租赁形式中,除实际使用人需要承担责任外,所有人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所有人在使用人机动车的过程中收取租金,从而享有使用机动车的利益。至于利益的多少,可以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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