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公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

发表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174

公房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

公房的同住人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人:

一、在该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在该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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