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以不履行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的合同吗?

发表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163

不可以。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是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尽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合同事务的承办人发生了变动,该合同仍然有效,仍要履行。此外,当事人也不得以姓名、名称的变更为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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