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36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延伸阅读

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条款

无效租赁合同及解除权梳理

无权处分行为之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