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过错

发表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401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

与有过错,又称过错相抵,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与有过错,既适用于过错责任场合,又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场合。在无过错责任场合,适用与有过错主要有三种情形:

第一,法律规定受害人故意才适用与有过错;

第二,法律规定受害人的重大过失才适用与有过错;

第三,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与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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