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房问题

发表时间:2015-03-18 浏览次数:231

网友咨询:

我和我老公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款是我母亲支付(有借条),按揭还款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产权各占50%。离婚后,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儿子,暂由女方代管,房子要不要做产权变更?如果不做产权变更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南宁律师 回答

你好,按揭的房子不能变更,建议写个协议,并公证。

追问:

你好,我们夫妻现在都不在房子所在地,在外地办理公证可不可以?

回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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