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二)

发表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277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2000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延伸阅读

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答复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