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触电死亡,女方的陪嫁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发表时间:2012-09-10 浏览次数:56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咨询:

结婚时,女方陪嫁了一辆汽车,但半年后男方不慎触电身亡,在死亡赔偿金分割时,调解处的领导说,这汽车为夫妻续存期间的财产,对吗?举行婚礼时,因男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一直未领到结婚证书(直到男方死亡)。汽车的购买费全是女方的,领证的车主及行驶证也是女方的名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如果是领完结婚证之后购买的确实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且写落户到女方名下可以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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