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死亡遗产分割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434

案例:

我的爷爷在婆婆去世后,与b再婚。现在爷爷患重病,立下遗嘱,:

b分得财产50%,儿子女儿各25%,国家抚恤金 b分50%,另外b的孙女、爷爷的孙子、孙女平分。

现在的问题是,b各分50%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b过世,爷爷的儿子女儿,还有b的儿子,怎么分b和爷爷的遗产。以为b和爷爷结过婚,按理说,爷爷的后代是不是也可以分遗产。

如果可以分,怎么杜绝b将遗产在死前给她的儿子。

答复:

1、不是b分50%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你爷爷有立遗嘱把他的遗产给谁,有遗嘱就是合理又合法;

2、现在谈不是说b的儿子去继承b从你爷爷那继承的遗产,这不是你能掌握的,现在关键是你爷爷立了遗嘱,连法律也干涉不了;

3、遗产的法定继承程序上爷爷的后代(孙子之类)的是没有权利去继承他的遗产;

4、你爷爷过遗嘱把遗产给了b,在你爷爷百年后遗产b用遗嘱继承了,那些就是她的合法财产,其他人无权干涉或杜绝她去继承;

5、立了遗嘱谁也没权限制b拿遗嘱获得遗产;

6、这位朋友还不明白吗,有了遗嘱一切以遗嘱来,你这些想法和列的法律条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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