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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遗嘱中未处分的遗产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307
读者刘林峰问:我家有兄弟四人,都已成家独立。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和我一起生活的时间最长,关系最为融洽,我也尽了我自己最大的努力赡养好老人。上个月我父亲不幸突然去世,我们兄弟在整理老人遗物时,发现老人一本存有5万元的存折和一份经公证的遗嘱,遗嘱中言明该款全部归我所有。后事处理完后,由我大叔主持,将5万元给我,而父亲名下价值10余万元的房屋、果园则由我的三个兄弟平分。对这种分割方式我极为不服。请问:我父亲的遗产究竟应当如何分割?
答:根据你来信反映的情况来看,有两种情况,现分析如下,供你参考。第一种,如果你父亲在遗嘱中除明确将5万元单独由你继承之外,还明确房屋、果园归你的兄弟继承,那么你们现有的继承分割是合理合法的;第二种,如果你父亲仅在遗嘱中声明5万元由你继承,而对房屋、果园没有明确的处分意见,那么,你除了继承遗嘱中声明的5万元之外,还和你的兄弟一起享有房屋、果园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你的兄弟都是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匀;同时,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第十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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