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怎么写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62

一位朋友请求代写遗嘱,我起草好打印出来,送到他的家里,请其亲笔抄写,作为自书遗嘱,全文如下。

自书遗嘱

立遗嘱人于海斌(化名),男,86岁,江苏人,现住上海市路150弄28 号202室,身份证号码 。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物权法》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一、本人妻子于2008年1月18日去世。长女于**,约58岁,住上海市村106号801室;次女于,24岁时去世,未婚,无子女;三女于*,52岁,住上海市村145号802室;四子于,约48岁,住上海市***路178号。

二、本人与三女儿于**、外孙女共同共有房产一套,其位置在上海市路150弄28号202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字(2006)第006988号。在该房产中依法应当属于我本人所有的部分,在我身后归三女儿于**所有,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侵占和处分。

三、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三女儿于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三女儿于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三女儿于所有,如有不足亦由三女儿于自行负担。

四、本遗嘱委托 (现住上海市 弄 号 室,手机 )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监督本遗嘱的执行。

五、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六、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 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 (签名盖章)

二oo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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