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的的费用和相关手续

发表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363

父母离婚后房产判属于我母亲,我跟随父亲,我妹妹跟随母亲,后母亲去世,未对房产留下任何遗嘱,现在妹妹放弃房产,愿意把房产的继承权给我,现请教: 1:我妹妹在外地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公证的同时,我是不是就拥有了集成权?需要在公证书中说明继承权她所属部分转赠给我? 2:如放弃继承权公证有效,我是否就可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法定遗产继承人的继承公证? 3:法定遗产继承人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契税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不缴纳?除契税外还有什么费用?费率是多少

答:1.对,你有了继承权

继承权公证费: 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100万元以下,千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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