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法院受理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发表时间:2012-09-18 浏览次数:341
法院审理期限是指某一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做出裁判的法定期间。
法律咨询:
法院受理民事遗产继承案件快三个月,尚未开庭合理否,审理期限不是不能超过三个月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要看你的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
如果你是普通程序审理3个月未开庭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相关法律知识:
为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具体适用中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1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