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发表时间:2013-08-14 浏览次数:223

网友提问:

我和前夫离婚十年了,孩子是由我抚养,现在我打算再婚,想咨询一下再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江门律师 解答:

子女和父母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孩子的父母,应该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同时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即是其享有的权利之一。不过,享有这种权利并不等于可以滥用这种权利,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该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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